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作为一个消费者,如果用同样的价格购买到劣质的产品是一件令人气愤的事情。劣质产品不仅影响日常使用,同时也会带来不可预测的危害。消费者遇到此情形应及时维权,防止危害扩大。
为避免受劣质产品的危害,首先我们应该弄清何为劣质产品。伪劣商品主要是指质量低劣或者失去了使用价值,与假冒商品也有区别。如上述所指的假冒产地、厂名或认证标志、名优标志、他人注册商标的,属于假冒商品,不属于伪劣商品。伪劣商品有时也假冒其他名牌商品进行销售,则此时它既是伪劣商品,又是假冒商品。
如果受害人发现该协议有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相应情形,可向法院起诉撤销协议。建议受害当事人最好可以事前带上协议咨询专业的律师,听听律师的建议后再决定如何做。
当然是可以的,因劣质产品致人损害的赔偿责任,受害人要求损害赔偿的两个途径:一个是可以要求产品的生产者赔偿;另一个是也可要求产品的销售者赔偿。
1、如果是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受害人不用提供证据证明;
2、如果是消费者仅仅说产品时劣质产品,需要承担举证责任,此时应该收集有利于自己的证据,最好在起诉之前咨询专业的律师。
关于医药费垫付的问题,可以与有责任的销售方或者生产方协商,一般情况会同意垫付,如果对方不同意垫付,可以保存好单据,到时一并要求地方赔偿。
根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
也即是因劣质产品受害,受害人可以向销售者索赔,也可以向生产者索赔。
相关法条参考:《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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