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目前我国孤儿的数量很多,但想要收养儿童的家庭也不少。收养了小孩之后,就形成了收养关系,但收养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也是可以解除的。如果成年的养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或者有赌博等恶习导致关系恶化,可以解除收养关系,这也是对收养人的一种保护。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解除收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解除,二是诉讼解除。协议解除必须是收养人和成年被收养人之间,或者收养人和送养人之间才能协议。当达不成协议时,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解除收养关系,法院会依据双方的实际情况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就会判决解除。
解除收养关系的后果是,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如果养子女未成年的,自收养关系解除后,与其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会自行恢复。那么,解除收养关系有哪些后果?下面就和找法网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解除收养关系时,是适当补偿养父母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并结合当地人均消费水平、抚育孩子的实际支出,双方的过错大小综合考虑。
生父母要求解出收养关系,养父母并无过错的,可以主张适当的经济补偿,并且补偿在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相关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规定
虽然并无法律明确规定生父母的探视权,但是如果跟养父母事先约定有探视权的,那么就可以行驶探视权。
反之,双方事先拒绝生父母探视的,那么生父母需要遵守约定。
当前并无明确规定生父母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跟养父母约定生父母有探视权的,养父母又拒绝生父母探望孩子的,那么生父母可以按约定解除收养关系。
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解除收养关系:
1、收养人和送养人,或者收养人和成年的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双方协商一致后,需要到民政部门登记解除收养关系。
2、双方就解除收养关系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直接去当地法院起诉处理,并且生父母需给予养父母适当补偿。
相关法条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六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五条、第三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第九十二规定
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对养父母有后赡养义务。如果养父母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要给付生活费;若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子女要补偿收养期间养父母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相关法条参考:《收养法》第二十七条
收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被收养人成年后可以和收养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之后要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如果达不成协议的,可以起诉到法院,请求法院判决解除。
相关法条参考:《收养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
解除收养关系要根据诉讼请求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
1、收养关系的证明:收养公证书、户籍簿、居委会、村委会等有关单位的证明或证人姓名、地址与本人的关系;
2、未成年人提出解除收养关系的,由其监护人提供生父母的姓名、住址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解除收养关系的原因事实及证据;
4、财产、住房状况及其证据。
没有办理收养手续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不成的可以起诉解除收养关系。
如果亲友、群众公认,明确以养父母养子女确实在一起生活的,虽然没有办理收养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要按收养法的规定解除收养关系。收养人和成年被收养人可以协议解除;收养人和送养人也可以协议解除,但被收养人10周岁以上的就需其同意。
相关法条参考:《收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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