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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尽管全国各地都存在着很多“工地”,但并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合作都是非常顺利进行的,因发包人与承包人纠纷,导致建筑工程换了多个承包商继续进行建造的情型并不少见。当建筑工程发包人与承包人发生不可调和的纠纷时,导致的最严重后果必然是双方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双方严格依照合同索偿。但建筑工程合同该在何种情形下解除?解除建筑工程合同有什么后果?这类问题,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

发包人与承包人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很多,既可单方违约解除,也可在一方出现法定解除建筑工程合同的情形时,另一方依法解除建筑工程合同。不管是因为何种原因导致建筑工程合同被解除的,违约一方都需要依照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若合同未约定违约责任或约定不明的,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应当在解除合同之日起,及时通过法院诉讼的方式追偿。

  • 解除建筑工程合同要怎么起诉?需要多长时间?

    1、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带上诉状到建设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即可,如对法院诉讼等事宜不熟悉的,建议委托律师介入处理更妥当。

    2、案件情况不同,那诉讼需要的时间就不相同,对案件所花费的时间无法一概而论。案件简单,事实清楚的,到法院诉讼的时间就短;案件复杂,事实争议大,那么花费的时间就长。如有需要的,建议拿着具体案件资料直接自诩专业律师确定。

  • 解除建筑工程合同可以要求按照合同结算吗?

    一般不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结算。

    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即双方应当按照施工方实际已完成的工程量进行结算付款。

    2、如果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方应当予以修复,若修复后验收合格的,双方应按照施工方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但发包人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若修复后验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

    3、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应当赔偿因此而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相关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条

  • 发包方违约解除合同,需要向承包方支付哪些费用?

    发包方违约解除合同的,一般应当向承包方支付以下费用:承包方已完成的合格工程量的工程款、人员怠工费、设备闲置费、送到施工现场材料或已签订材料供货合同的实际损失费、贷款利息费、因对供货人违约而应支付的违约金、工程设备和人员的保险费、清场费、人员遣送费、机械设备转移费等全由发包人承担。

  • 发包人有哪些情况,承包人可以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发包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且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承包人有权请求解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1、未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

    2、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

    3、不履行合同约定的协助义务的。

    相关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九条

  • 发包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请求解除建筑工程合同?

    发包人在以下情况时可以请求解除合同,并依法索偿:

    1、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实践中时常表现为发包方为过错,而承包方擅自停工,发包方依法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2、承包方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完工,且在发包人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完工,因其未能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主要义务,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

    3、承包人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并拒绝修复的,由于发包人签订及履行合同的根本目的未能实现,承包人构成根本违约,发包人可以据此解除合同。

    4、承包人将承包的建设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不仅违背了发包方的签约意志,还极有可能导致发包方对原建筑施工质量的期望要求落空,故而在转包合同或违法分包合同认定为无效的同时,发包人也可通过解除权来直接维护自身利益。

    相关法条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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