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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买房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受“限购令”、“房产税”等政策影响,市民购买二套房难上加难,有些人就动起了“假离婚”的歪脑筋。虽然以这种方式购房可以少支付贷款利息,或是可以博房价上涨,多投资一套房等。但是,“假离婚”却早已给婚姻关系埋下隐患。在之后双方在离婚和复婚之间折腾的时候,夫妻共同财产和婚前财产就已开始发生变化了。如果哪一天夫妻双方真想离婚,分割财产的比例只能按照最后一次“婚姻状况”和最后一次“婚姻持续时间”计算。在此期间发生的收入、赡养、继承、抚养、监护甚至夫妻忠诚义务等问题都是夫妻双方不能预计的。而且,一旦假离婚买房的事实,被有关部门查实,“假夫妻”们还需要补缴相关税费,真是得不偿失。

  • 假离婚后共同出资买房,登记为一方,但不承认房子共有,怎么办?

    “假离婚”后出现该情况,只要满足一定条件,是可以主张房子共有的。如果假离婚后,一方有证据证明另一方买房子的款项,属于双方离婚时尚未分割的财产,那么可向法院请求重新分割该部分财产。换句话说,即是主张假离婚后买房共有。

    但实践中,一方往往无法提供相关证据,致使“假离婚”之后,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就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就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 假离婚贷款买房犯法吗?

    假离婚贷款买房不犯法。

    目前尚无明确的法律法规,禁止假离婚贷款买房的行为,故假离婚贷款买房犯法不属于违法行为。

  • 假离婚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可以吗?

    用“假离婚”的手段骗取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行不通。

    实践中,各银行都是按照央行的规定,执行“认房又认贷”的政策,如果有贷款记录,即使离婚后手里没有房产,如果能查到,照样是“二套房”。也就是说,夫妻双方如果有贷款买房记录,即使离婚后将房子划归一方,无房一方再购房依然是“二套房”。

  • 用假离婚证买房,这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的财产吗

    房子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假离婚证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依然属于合法夫妻,故房子属夫妻共同财产。

    但因办理假离婚证买房,一经查实,将会被相关部门罚款,甚至拘留,同时可能会被追缴相关费用,如可能会被税务机关追缴税费。

    相关法条参考:《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二条

  • 假离婚买房有什么法律后果?

    假离婚买房者需要面临“财产丧失”风险,甚至“人财揭失”的法律后果。

    1、财产丧失风险。法律上并没有“假离婚”的概念,只要婚姻双方当事人依法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关系即宣告解除,所以假离婚所形成的法律后果与真离婚完全一致。此时,假离婚双方都成为了独立的个人,若一方买房后,双方再复婚,甚至复婚后再离婚,房子均归其个人所有。因而,假离婚的另一方,就存在了丧失财产的风险。

    2、人财揭失。婚姻关系必须基于双方自愿而进行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如已经办理离婚登记,没有法定证据支持撤销登记,或者又一方不愿意复婚的,则婚姻关系不能恢复。因此,为了买房而自愿假离婚的另一方,就面临人财揭失的巨大风险。

  • 假离婚买房归谁?

    “假离婚”后购买的房子归买房方个人所有。事实上,“假离婚”在法律意义上却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真离婚。所以,在此期间已离婚双方是单身的,所购房子自然归个人所有。

    即便“假结婚”双方再次复婚,房子依然归购房方个人所有。因为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依然归个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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