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股权作为股东的财产,当股东死亡的时候,自然是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在股权继承中,最容易发生纠纷的就是公司章程对股权继承做出特别规定,排除对股东资格的当然继承,而继承人却执意要继承,最终闹上法庭。
股权的合法继承会导致公司股东的变更,这对有限责任公司会产生深刻影响。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和资合性,是基于股东之间的相互信任设立的,如法律不加限制的允许股东的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会导致因新旧股东的不合而产生纠纷或者突破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的限制等。
相关法条参考:《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1、公司章程没有另外规定的,股东去世后,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2、公司章程有规定的,参照公司章程的规定。
3、当其他股东不同意某人继承已去世的股东的资格时,一般采用股权转让的方法处理股权。
相关法条参考:《公司法》第七十六条规定
可以,不过需要遵循公司法规定的股权转让或者请求公司收购股权的程序。
1、如果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如果没有另外规定的,应当继承权优先。继承权早于优先购买权而产生。
现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均未对自然人的股东资格作出特别限制,根据“法无禁止皆自由”的原则,在公司章程未对继承人的条件作出特别限定的情况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而成为公司股东。不过,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独立行使股东权利,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行使。
可以。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规定股权转让的条件,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效力,例如章程条款可以约定:因继承取得股权的,经全体股东半数以上同意,取得股东资格。未取得同意的,必须依照公司法有关股权转让的限制性规定转让股权。
如果公司章程未对股东资格继承作出禁止性规定,则出资不实的股东资格也是可以继承的,前提是代替被继承股东补足相应的出资额。
这要看实际情况来定的。股份有限公司的,当然可以继承;有限责任公司的,可以可以继承,但是公司章程限制或排除继承人继承股东资格的,就不能继承了。
股东死亡后,继承人为多人的,该如何继承,应该视情况来定的。情况不同,继承方式和继承结果都不同。
这种情况下,该如何继承股权,要是根据实际情况来定,如有无遗嘱、继承人多寡等。但股权属于共同财产的,配偶至少可以获得一半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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