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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财产混同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公司老板在全身心投入到企业的经营管理中时,往往忽略一个重要问题,那就是家庭财产与企业经营之间没有分清。如果家庭财产和公司财产之间没有设立一道防火墙的话,很有可能会导致企业牵连家庭,最后连最基本的家庭财产都将失去。

中小企业对于公司人格混同的风险重视不足,容易受股东个人的高度控制,在经营过程中形成公司与股东、关联公司之间、母子公司之间人格的不独立。这样可能导致因财产混同,导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财产混同应该如何举证?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相对容易一些。

    但是,要对公司财务是否混同进行举证,往往非常困难,因为第三人通常很难取得公司财务资料。此时应咨询或者直接委托专业的律师代为调查,查证属实后,通过诉讼手段维权。

  •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谁来承担?

    关联公司人格混同,公司债务应由其共同承担。

    公司享有独立人格,得以独立承担责任,使股东承担有限责任。当出现公司关联机构混同的情况,由于关联公司人格混同的原因多是由于股东滥用了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否认关联公司各自的独立人格,将各个关联公司视为一体,对其中特定公司的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

  • 公司与股东的财产混同,股东是否要担责?

    股东需要担责。当公司的财产不能与该的成员及其公司财产作清楚的区分时,即财产混同;对债权人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股东应该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夫妻共同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债权人如何维权?

    公司出资人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其出资主体是单一的,实质上为一人公司。按照《公司法》关于一人公司的相关规定,一人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债权人可以要求对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 一人公司出现财产混同,债权人需要证明吗?

    由于一人公司的特殊性,公司与股东之间更容易混同。因此,按规定一人公司对混同的举证责任倒置,如果一人公司股东不能自证清白,则必须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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