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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场所遭侵害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消费者在餐饮、娱乐、住宿、购物等公共场所消费,难免会发生一些意外,比如走路滑倒、购商城被小偷偷手机等等,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屡见不鲜,遭受人身伤害的比例也在不断攀升。当人们在公共场所消费遇到侵害时,往往都自认倒霉,但是法律上是不是这样规定的呢,却少有人去关注,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次次被自己忽略。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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