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在新的经济环境下,域名所具有的商业意义已远远大于其技术意义,已逐渐成为企业在新的科学技术条件下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重要手段,它不仅代表了企业在网络上的独有的位置,也是企业的产品、服务范围、形象、商誉等的综合体现,是企业无形资产的一部分。同时,域名也是一种智力成果。域名注册遵循先申请先注册原则,管理机构对申请人提出的域名是否违反了第三方的权利不进行任何实质审查。每个域名都是独一无二的,不可重复的。因此,在网络上,域名是一种相对有限的资源,它的价值将随着注册企业的增多而逐步为人们所重视。但是,在当前域名保护中,最为突出的就是恶意注册使用域名。
对于恶意注册使用域名的行为,可通过仲裁、诉讼及和解解决,但是不同域名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全相同,需要引起注意。
所谓恶意抢注,应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1、注册人与其注册的域名之间不具备法律上承认的必然的联系,即由于该域名被注册,将使得他人无法得到。所谓必然联系,就是说注册单位代理注册人有完善的证明。如代理人证明、单位注册证明等等。
2、注册人通过其注册的域名获得了非法的利益,或者使他人蒙受了不应有的损失。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明确列举了三个恶意注册行为:
一、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出售、出租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该域名,以获取不正当利益;
二、多次将他人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注册为自己的域名,以阻止他人以域名的形式在互联网上使用其享有合法权益的名称或者标志;
三、注册或者受让域名是为了损害投诉人的声誉,破坏投诉人正常的业务活动,或者混淆与投诉人之间的区别,误导公众。
这不算恶意注册,属于合法行为。现在好域名都很抢手,在域名加上一些区别字符也是可以的了,只要不被人注册都可以。
如果某一域名注册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可以向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认证的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例如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委员会,提起域名争议解决。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会视其情节分别予以个人或单位的罚款、停止其网上活动、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等。域名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建议进入诉讼还是找专业律师代理。
域名争议行政程序的步骤如下:
1、投诉人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提交投诉书;
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向所涉CN域名和中文域名注册/持有人发出投诉通知,并转去投诉书副本;
3、域名注册/持有人提交答辩书;
4、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域名争议解决中心秘书处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一名专家或三名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负责进行相关行政程序,并就所涉争议作出裁决;
5、专家组作出裁决;
6、如果专家组裁决要求将所涉CN域名和中文域名予以注销或转移,裁决即应得到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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