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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意抢注商标

找法网原创 2016-11-01 00:00:00 此文已帮助过 0 位用户

有些企业为了同原来的商标使用者达成交易,以获得经济上的利益,或者为了企业的产品在抢注国最先使用,从而阻止同行企业的产品进入抢注国的市场。面对恶意抢注商标行为,权利人不能消极主张权利,有必要及时采取正确的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

按照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恶意抢注”就是指申请人利用不合理或不合法的方式,将他人已经使用但尚未注册的商标以自己的名义向商标局申请注册。现阶段,商标抢注的表现形式包括抢注未注册的商标,将他人已为公众熟知的商标或驰名商标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将他人的创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企业名称和字号、著作权等其他在先权利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等。

  • 企业要如何预防商标被抢注的情况?

    防止商标被他人抢注,方法有三:

    1、及时申请注册企业商标。企业要有超前的品牌意识,在使用商标之前或使用同时就应申请商标注册,提前保护自己的品牌,防止被抢注。

    2、要战略性进行商标注册。有一定知名度的商标可以与该商标类似或非类似商品类别上分别进行注册,即多类注册,对商标抢注进行有效防御。

    3、商标异议要适时充分。对于初步审定的商标,若企业认为系其已使用的商标,应在三个月公告期限内提出商标异议。企业提出异议时应当提供充分证据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且涉案商标系其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

    商标抢注已经成为严重影响企业发展的因素,要是企业对商标维护有困难的,建议最好及时找专业律师做好相关维护事宜。

  • 商标被他人抢注,还能继续使用吗?

    未注册商标的使用在先人,依然可以在合理范围内使用商标。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但这种情况极易引发纠纷,建议当事人及时注册商标或咨询专业律师避免法律风险。

    相关法条参考:商标法第七章第五十九条

  • 哪些行为会被认定为恶意抢注商标?

    按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如下:

    1、复制、摹仿、翻译他人驰名商标申请注册的行为;

    2、代理人或者代表人抢注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商标的行为;

    3、抢注他人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

    4、其它以不正当手段抢注他人商标的行为。

  • 反对恶意抢注商标有哪些途径?

    具体有如下几种途径:

    1、异议(申请中商标)。在国内发现他人抢注商标,商标权人可以在该商标三个月的异议公告期内对其提出异议。可以基于恶意或拥有在先相同/近似商标提异议。

    2、撤销(已注册商标)。中国商标法关于商标使用的管理规定,注册商标“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

    3、无效宣告(已注册商标)。在留存有证明抢注商标属恶意注册的前提下或是商标权人有合法在先权利的情况下,企业可以直接提出无效申请。比如说,提供与抢注人存在商业往来关系的书面证明文件、驰名商标证明文件等。证明抢注的书面证据充分的话,往往不难撤掉明显恶意抢注的商标。

  • 商标被他人恶意抢注要怎么维权?

    商标被恶意抢注之后,可以向国家工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撤销该注册商标的裁定申请。不过,申请人必须提供足够证据来证明自己使用该商标在先且具有一定影响力,而且还要证明他人以不正当手段抢注。同时,建议必须在该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提出。要是维权有困难的,建议委托专业律师代理,减少中间需花费的时间以及精力。

  • 被抢注的商标,当事人怎样才能“抢”回来?

    按照《商标法》的规定,一个商标要注册必需经过多个程序和步骤。企业在此过程中只要发现有人抢注自己的商标,可以在商标初审公告发布阶段提出异议,并证明自己所拥有的商标具有比“抢注人”的使用时间长、市场广等相关条件,再通过工商部门的调查和协调,就很有可能把已被抢注的商标给“抢”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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