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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留下遗嘱没公证会不会影响继承?

找法网原创 2017-11-29 16:05:52

  有些老人担心死后儿孙会为争夺家产闹得不和睦,便会留下遗嘱,写明谁继承房产、车产等,明确继承多少份额。但是,因为没做公证,所以等到出示遗嘱时,有人就会以没有公证提出异议。那么,这时候就要确定公证是否会影响继承。

  事实上,订立遗嘱后,公证不是必经程序,所以遗嘱有效不公证不影响继承。

  具体而言,合法有效的遗嘱要符合以下条件:

  1、遗嘱人在设立遗嘱时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即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有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只能处分立遗嘱人个人的财产。

  不过,订立遗嘱时不需要公证,但是公证遗嘱的效力高于其他形式的遗嘱。比如存在多个合法有效的遗嘱,那么便会按以下进行处理:

  1、公证遗嘱具有优先效力,如果多份遗嘱中有公证遗嘱,那么就应以公证遗嘱为准;

  2、多份遗嘱效力强弱一致的情况下,订立在后的遗嘱效力优于订立在前的遗嘱效力

  所以,当发生继承关系时,一方以遗嘱没公证为由提出异议的,并不能得到支持。

  最后,在实际中由于遗嘱人飘摇不定,所以可能会订立多份遗嘱,那么排除适用的遗嘱时,便会以是否公证确定效力。不过,有经过公证的遗嘱,如果没有新的公证遗嘱推翻此遗嘱,即为有效。如果双方因此产生争议,并且争议较大的,建议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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