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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来的孩子可以直接收养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8-16 17:33:03

  有些父母为考虑自身,或是因为其他的原因,导致孩子被遗弃,而刚好捡到的人可能会想要直接收养。不过,捡来的孩子是不是可以直接收养,还需要按照相关的收养规定确定。并且,当发现有人遗弃孩子后,发现者需要先找有关部门报案。

  按规定,遗弃孩子将会被认定为遗弃罪,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并且最高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所以,当捡到被遗弃的孩子后,需要第一时间向公安部门报案,经公安确认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发现孩子的人也不能直接收养,因为孩子将会被送到当地的社会福利机构。如果还想收养那个孩子的话,需要先确认自己是否满足收养孩子的条件:

  1、年满30周岁;

  2、无子女;

  3、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即有固定的住所,稳定的收入,无犯罪行为记录等;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符合以上法定的收养条件后,需要收集整理好以下证明材料,到当地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办理:

  1、户口簿、身份证;

  2、结婚证;

  3、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的具备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的证明;

  4、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子女情况证明;

  5、个人健康检查证明;

  6、根据被收养人的情况不同,需提供不同的证件证明材料,如是弃婴就要公安部门出具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捡拾报案证明等。

  由此,如果有捡来的孩子,一定不要直接收养起来,而是要先找公安机关报案,经查找确实找不到生身父母的,再确认自己满足收养孩子的条件的,才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去申请收养那个孩子。如果将捡来的孩子直接收养的话,因为不符合收养的法定程序,一旦被查出收养事实,可能得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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