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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背女方意愿做的亲子鉴定,能作为离婚的证据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7-27 17:46:48

  男方怀疑孩子不是自己亲生的,为尽快得到验证,就会违背女方医院做亲子鉴定。得到不属于亲生子女的鉴定结论后,就会将其作为证据去法院请求离婚。那么,这种鉴定结论是否可以作为离婚的证据?具体可以先确定亲子鉴定的法律效力。

  实践中,其实有两种亲子鉴定,一个是司法鉴定,一个是私人鉴定。

  做司法鉴定时,过程是公开的,并且采集样本时有合法证人在场,所以具有绝对的法律效力,因此可以直接作为离婚的证据使用。

  而做私人鉴定时,就是自己去找医院或是其他鉴定机构做的,因此整个鉴定的过程是保密的,所以得到的鉴定结论不具有法律效用,并且不能直接作为离婚的证据使用。

  不过,如果是在合法的鉴定机构做亲子鉴定,并且确定是子女不是亲生的,照样可以请求离婚。在起诉离婚时,虽然不能拿私人鉴定的结论做证据,但是可以从以下方面找出可用的其他证据:

  1、夫妻双方以及子女的血型;

  2、无生殖能力的医学鉴定结论;

  3、怀孕时双方没有同居的证据;

  4、子女外貌特征与夫妻双方不同等。

  不过,经过私人鉴定后,男方看到结论,女方心里也有数的,建议可以双方协商离婚。

  另外,男方私自做了亲子鉴定,确认不属于自己的子女,但是又不能做证据用的,即可以找出以上的证据,法院将会根据以上的证据进行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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