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手机找法网
操作
A+
A-
分享

物主保管不当,他人过失毁坏财物可以不赔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7-26 17:08:00

  根据侵权损害赔偿的规定,行为人过失毁坏了他人财物,因为对损失有过错,所以需要赔偿对方的财物损失。但是物主保管不当,导致他人不小心毁坏财物的,这个情况怎么确定赔偿,要先确定双方的责任大小。

  首先,物主保管不当在先,才导致出现后面看的损失,其实负有过错责任,所以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比如说车主将车停放在公路旁边,其他车经过时不小心刮坏的,其实车主对此有过失,可以减轻其他车主的赔偿责任,并且法律上也明确了该情况可以减轻责任。

  其次,他人过失毁坏财物时,其中有个过失,所以这个行为人并不是不负担任何责任的,而是要在过失的范围内承担自己的罪过。

  具体而言,出现以下情形时才可以不承担责任:

  1、损害是因为受害人故意造成的,比如故意将财物扔在路上,他人开车经过即会损毁的,那么这种情况行为人不承担责任。

  2、损害是因为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比如第三人故意将物主的东西置于马路,行为人开车经过将其损毁的,那么就由第三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财物时因为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比如台风刮飞广告牌,那么可以不承担责任。

  4、因行为人正当防卫造成损坏的,将不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超过正当防卫限度的,则需要承担责任。

  5、因紧急避险造成财物损坏的,就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

  不过,要确定的过失的范围,其实实践中很难确认,因为要跟物主的过失联系起来。所以,在发生这种情况时,最好是双方协商处理。发现双方的过失难以确定,无法协商的话,建议可以及时去法院起诉处理。

您知道吗?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