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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

找法网原创 2017-02-06 17:59:41

中国人有个传统那就是婚姻大事由父母做主,虽然现在已经到了二十一世纪,及时一些传统上的风俗逐步抛弃,但父母对子女的婚事出钱出力的情况仍然是非常常见。尤其是在结婚房子问题上,很多父母会直接购买房子给子女结婚,此时房屋的归属就显得很重要了。

如果婚前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离婚房产归谁?对此我们应该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确定该房子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一方个人房产。

通常来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那么婚前父母买房给自己的子女是否属于其子女的个人财产呢,答案是肯定的,离婚的时候这个房子应该这样分割:

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房子属于该子女个人所有;

2、婚前一方父母只出资部分房款购房,剩余部分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登记在一方名下,则房子归登记方所有,由取得房子的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另外,有一点值得注意的是,如果是男女双方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离婚房产的问题解决起来可以说很简单,也可以说很复杂,但现实中往往会造成双方不断的争吵,为了避免无谓的争吵,通过诉讼解决也许是一个很好的方式,建议当事人可以找个离婚房产分割专业的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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