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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家给的赠品是假货能要求赔偿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7-17 17:12:58

  有些店家为吸引顾客消费,会在顾客确定购买某一商品时,附赠另一商品。收到店家的赠品,顾客以为占了便宜,等到回家后才发现赠品是假货,但是因为是店家给的赠品,所以会不知道能不能主张赔偿。

  确定赠品属于假货的,顾客作为消费者,可以积极主张赔偿,具体的理由如下:

  1、店家给的赠品不属于无偿赠与

  实际中,我们购买了店家其中之一的商品后,店家才给予赠品,所以可以理解为,是在我们买了店里的东西后,人家才给了赠品。

  因此,我们在进行商品交易时拿得的赠品,根本不是无偿赠与的,而是在我们履行付款义务获得的,所以是附义务的赠与。

  2、对附义务的赠与可以主张赔偿

  按规定,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所以,顾客自己答应店家花了钱,那么店家自然需要履行相应的承诺,即对赠品负有相应的商品责任。

  3、店家需在承担义务限度内赔偿

  即店家需对假货的价值进行赔偿,并且不能及于实际购买的那件商品。

  所以,当发现店家给的赠品是假货时,可以按规定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赠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即为五百元。不过,对于具体赔偿的数额,建议可以找商家进行协商解决。

  最后,购物发现店家给的赠品是假货,有些人在主张赔偿时,店家可能会以未参与“买一赠一”活动要求免责,其实并不要求是附赠该义务,因为在商品交易中发生赠与关系的,通常都可以认定为附义务的赠与。不过,如果因为这个问题跟店家协商不下的,那么建议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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