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原创 2017-06-02 17:29:41
都知道开公司要办营业执照,并且需要按时参加年检,在按规定条件办理之后,被工商局给拒办了,这个时候想要讨回公道,自然是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解决。但是,如果申请人不想以个人的名义维权的,这个时候能不能用公司名义起诉,行政诉讼法中对此有明确肯定的答案。
法律上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有如下:
1、公民
注意,这里所称的公民是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公民。
2、法人
法人即公司等,注意,法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1)依据法律规定成立;
(2)公司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自己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其他组织
注意,这里包括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以及没有取得法人资格的社会组合体。
所以,开公司的人参加年检时跟工商局产生纠纷的,先确定公司是否满足法律上规定的法人的条件,只要满足法定的条件的,那么现在就可以以公司名义提起行政诉讼。
实践中,作为行政相对人,不管是公民,还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管理活动中都处于被管理者的地位。不过,双方发生行政争议依法进入行政诉讼程序后,这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就转变为平等性的行政诉讼关系,成为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在整个诉讼过程中,双方的诉讼法律地位是平等的。所以,这个时候,不管你是以个人的名义还是以公司的名义起诉的,都享有行政诉讼当事人该有的权利,不以主体不同有所区别。
最后,在实践中虽然大多数是个人与行政机关作为行政诉讼的双方当事人,但是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定与民事诉讼、刑事诉讼一致,公司可以以法人的身份参与到诉讼中,并且是由法定代表人出庭应诉。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