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手机找法网
您当前的位置: 找法网 学习法律 婚姻家事继承遗赠 正文
操作
A+
A-
分享

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2-18 23:19:30

一样米养百样人,现在孝顺看来似乎是一件奢侈的事情,这也导致许多被继承人在年老时会可以通过遗嘱把其遗产赠予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就是说老人不一定把遗产留给自己的儿女。受遗赠的人,既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接受遗嘱。

遗赠是指被继承人通过遗嘱的方式,将其遗产的一部分或全部赠予国家、社会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但在现实生活中,受遗赠人可能因为某些原因不愿接受遗赠,又不熟悉相关法律知识。

需要明确的是,受遗赠人可以放弃接受遗赠

遗赠人通过遗嘱指定受遗赠人,受遗赠人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以放弃接受遗嘱的权利,法律是允许的。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权,法律没有规定固定的方式和程序,只要受遗赠人向继承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明确表示即可。表达方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但是,放弃接受遗赠的权利必须在《继承法》第25条第2款规定的期限内行使,即“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接受遗赠。”

受遗赠人作出放弃接受遗赠后,会产生以下两个结果:

1、受遗赠人放弃接受的遗产,由遗赠人的法定继承人按法定继承程序继承。

2、受遗赠人放弃接受遗赠后,又无人继承的,据《继承法》第32条规定:“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在依法将无人继承无人受遗赠之遗产收归国有或收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时,如有人对死者给予过较多的照顾,也应适当分给其一部分遗产。

如果受遗赠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定代理人放弃受遗赠的行为是否有效呢?

法定代理人代理被代理人行使继承权、受遗赠权,不得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法定代理人一般不能代理被代理人放弃继承权、受遗赠权。明显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应认定其代理行为无效。因此,法定代理人放弃受遗赠的行为,如果损害被代理人的利益,那么其放弃受遗赠的行为则无效。

接受遗赠应该怎么表示?

同样的,受遗赠人要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只要作出接受遗赠的表示,就可以通过遗赠继承遗产,如果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实践中可以通过向部分继承人作出口头表示、寄送接受遗赠的书面文件、通过公证的方式表示、实际占有遗产或者提起诉讼等方式明确表示接受遗赠。在遗赠接受或者放弃的过程中,也许会是因为法定继承人的介入导致事情更加复杂,如果受遗赠者不知如何应对,特别是面对有房产、贵重生活用品的遗嘱时,可以通过聘请遗赠专业的律师介入。

您知道吗?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