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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未经审批而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有效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3-16 17:37:58

生活中,有不少的建筑工程是“先施工,后审批”的,发包人为了赶工期等原因,往往在未获得相应行政审批的情况下,就和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让承包人施工了。只是建筑工程未经行政审批的,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是否有效呢?

未获建筑工程审批手续的建筑工程合同是否有效

在实践中,发包人出于赶工期、疏忽大意等各种各样的原因,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就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了。

但是按照《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筑工程的必须取得“三证一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和《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否则,建筑工程就未经依法审批的,就是违法的。

而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违反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属于无效合同。因而,发包人未获建筑工程审批手续,而与承包人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会因合同内容违法而无效。

但是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所以,未获建筑工程审批手续的建筑工程合同,都有着无效的法律风险。不管是发包人还是承包人,最好都是等到拿到相关审批手续后,在签合同,再施工。这样能避免之后因为合同无效导致工程款项结算的问题,从而导致不必要诉讼损失。

如果确实因此导致合同无效并引发纠纷的,建议最好先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尽早找个建筑工程律师协助处理,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索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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