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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知识产权被侵害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1-12 08:43:52

网络流行的今天,侵权行为也在不断增多。其中网络知识产权侵权是较为常见的一种,通常被侵权人可以要求侵权者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至于赔偿方面通常可以根据实际损失来索赔,精神损害赔偿的话,知识产权侵权一般是不获赔的。

首先要看精神损害赔偿范围,一般来说,可以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况如下:

1、侵害他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人身自由权等人格权,给他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2、侵犯监护身份权非法使被监护人脱离监护,给监护人造成精神损害的;

3、侵害死者人格权或非法利用、侵害遗体、遗骨给死者近亲属造成精神损害的;

4、灭失或毁损他人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而造成精神损害。

网络知识产权侵权行为通常是对著作权、信息传播权的侵权,不服精神损害赔偿的获赔适用范围,所以不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精神损害。

但是作为知识产权权利人如果在网络上遭遇知识产权侵权,可以要求对方承担损失赔偿,通常情况下,我们建议可以双方协商解决,赔偿的数额可根据具体的损失或者对方获利情况来索赔,如协商无果建议可以找个自媒体版权侵权专业的律师咨询求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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