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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侵权的抗辩事由包括哪些?

找法网原创 2017-06-05 10:09:25

按照法律上的规定,一般人想要使用商标的,首先就要经过商标权利人的同意,可是一个商标里面往往包含较多东西,有些人在使用他人商标的时候就会被认定为商标侵权。

实际中,要是被商标权利人控告侵权之后,如果有以下情形的,可以作为抗辩事由:

一、正当使用抗辩

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要的商品形状或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3、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二、侵权不赔偿抗辩

1、注册商标未使用抗辩

注册商标专用权人不能证明此前三年内实际使用过该注册商标,也不能证明因侵权行为受到其他损失的,被诉侵权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合法来源抗辩

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被起诉商标侵权后,如果能够符合以上情况,可以选择法庭抗辩,一般在法庭上或是提交证据的时候提出来就可以,如果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抗辩事由的,建议可以找个专业的知识产权律师代理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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