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
A+
A-
分享

企业合并后谁去办理注销登记?

找法网原创 2016-12-06 11:17:15

  公司或企业进行合并,往往两种方式,一公司吸收合并另一公司,或两间公司合并成立新公司,但不管哪种方式,都必然涉及到公司注销登记问题。一般情况下,在公司合并后,出现公司注销登记情形的,应该有原公司进行注销登记。因为原公司被合并后,实质上就失去了法人资格,那么就应当由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手续。

  原公司办理注销登记所需资料

  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企业合并后,要由原有分支机构(含外商投资的办事机构)办理变更或注销登记。通常只需要携带以下材料,到当地相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事宜,就可以了。

  (1)《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公司股东会关于公司合并和解散的决议;

  (4)合并协议;

  (5)在报纸上登载合并公告的证明;

  (6)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的说明;

  (7)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公司进行合并是需要通知所有债权人的,以便债权人及时处理相应的债务事宜。倘若公司私自合并的,债权人可以提出异议,是可能到时公司合并无效的,即便最后不能使公司合并无效,债权人也可以要求新公司承担清偿债务责任。要是债权人与新公司就债务事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到法院起诉新公司,要求赔偿,让新公司一合并就吃官司。

  因此,要进行公司合并的,最好委托专业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尽可能先理清债务事宜,或与债权人谈妥债务事宜的,在注销原公司,开始进行公司合并,避免新公司一成立就被人的告到法院的尴尬局面。

您知道吗?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