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手机找法网
操作
A+
A-
分享

注销旧公司与合并旧公司,哪种方式对新企业有利?

找法网原创 2017-03-13 15:46:48

当公司无法继续经营下去了,就会面临公司如何解散的问题,一般来说,有公司清算注销解散和合并解散两种方式。对于新公司来说,两种方式各有优劣,那么究竟哪种方式对新公司、对新企业更好呢?

事实上,注销旧公司和合并旧公司两方式各有优劣,谈不上谁对新公司更有利,谁对新公司更糟糕。只能说,实际情况不同的,就有不同的选择,就会产生的不同的后果。至于具体怎样做,就要看实际情况来定的了。

在假定旧公司有亏损但不大,有财产但不少的情况下,选择合并的方式,解散旧公司对新企业来说,更有利:

首先,如果原来的旧公司有亏损,还是合并较好,如果适用特殊性税务重组,对于未弥补的亏损可以按规定弥补亏损;

其次,如果是旧公司还有未抵扣完全的进项税税额,采取合并方式可以继续抵扣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

最后,对于旧公司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需要出售的,采用合并方式可以享受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等相关优惠政策。

当然了,在实践中,究竟是以什么方式解散公司,仍然需要结合旧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定,如公司债务、财产等情况。只有这样,才能谈得上,是注销旧公司还是合并旧公司的好与坏,脱离实际来讨论的,并不会带来好结果。

如果对是注销公司还是合并公司有疑问,或者涉及金额大、情况复杂的,建议最好找个公司法律师协助处理,有经验丰富的律师保驾护航,往往能避免非常多的法律风险,争取到最大的利益。因此,涉及解散公司的,最好三思而后行。

您知道吗?

遇到法律问题,有81%的当事人第一时间通过搜索与学习基本法律知识来了解问题的严重性,以及可能存在的风险与影响;遇到法律问题,及时找律师咨询专业意见,能够降低该问题上存在的95%以上的常见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