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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人借钱不还失踪,但抵押了房产,能收房抵债吗?

找法网原创 2016-12-01 09:26:27

借钱给朋友的时候,双方约定以对方的一套房屋进行抵押担保,然而朋友不但不还款,人也消失了,很多人认为直接把朋友抵押给他的房子卖了抵债,但实现抵押权并不是直接把房子卖了清偿债务,而是要采取合法有效的手段,经过一系列实现抵押权的程序,才能用抵押房产履行债务,因债务人下路不明,不能协商以抵押房屋来抵偿借款,所以要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实现抵押权。

向法院起诉实现抵押权的流程

债权人要提交实现抵押权起诉状,要求法院拍卖、变卖该抵押房屋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

向法院申请实现抵押权的流程

1、债权人在主债权诉讼期间届满之前,向抵押房屋所在地或抵押权登记地法院申请实现抵押权。

2、债权人在申请时要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书。申请书写明申请的理由、受偿标的以及抵押财产的状况。

(2)身份证明。

(3)主债权合同、抵押合同,如果抵押权进行过抵押登记的,还有提供相应的抵押登记或证明文件。

3、法院经审查,抵押权人的请求事项符合规定条件的,法院作出拍卖、变卖抵押房屋的裁定,债权人可以以拍卖、变卖抵押房屋的裁定为执行依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直接把抵押的房屋卖了抵债,这是一个普遍的认识误区,其实并不符合法律关于抵押权的要求。对方明确用房子作抵押,可以先要求对方配合办理抵押权登记,之后就可以要求实现抵押物变现或折价还款。通过向法院起诉或者申请实现抵押权。无论是向法院起诉还是申请实现抵押权,都需要准备齐全相关的证据材料,搜集遇到困难,建议咨询债务追讨律师,如有需要可在文章右侧栏查找合适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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