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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钱不还,又转移财产,怎么办?

找法网原创 2016-12-01 09:25:15

欠下别人一大笔钱之后,很多人认为还上之后自己就没法过比较自在的日子,所以,就会千方百计躲避债主上门讨债,为了防止债主找法院强制还钱,就会想到先行转移走自己的财产,比如说暗中将房产赠与给别人等,这样的话债主上门讨债时,或者是最后选择向法院起诉时,就会因为没有对方没有财产暂时不能执行财产了。

其实,要是遇到这种没有诚信的债务人,债主们一定要及时采取措施,特别是别因为对方可能是自己的挚友或是至亲什么的,不敢上法院维权。

实际上,出现债务人不履行债务,同时又转移财产的,可以采取如下措施:

1、当事人应立即向法院申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责令提供担保等财产保全措施。通过采取这种保全措施之后,对方就没办法转移现有财产,这样在接下来向法院起诉讨债时,就能够直接执行没有被转移走的财产,及时拿回属于自己的钱款。

2、书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还钱。这就是在采取前面的措施之后,接下来要做的事了。此时还注意应该及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要是涉及的钱款较多的,而且对方还有其他财产不明的,在必要的时候建议就最好委托个专业的讨债律师,可以向其咨询如何收集对方有意转移财产的证据等,或者是直接将所有事情交给律师处理。

但在采取这些保全财产措施的时候,需要注意当事人串通转移财产的情况,如果是恶意串通转移财产的,比如说无偿赠与房产的时候,接受房产的一方若是知道赠与人为了躲债故意为之的,那么实际上就无法取得该房产的所有权了。

通常上,善意取得要满足以下几个条件: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善意取得中的“善意”是指不知情,既行为人在为某种民事行为时不知存在某种足以影响该行为法律效力的因素的一种心理状态。如果受让人为恶意则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不能取得所有权。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受让人须通过有偿的法律行为而取得所有权善意取得制度的适用以受让人有偿取得动产为前提。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须占有由让与人转移占有的动产因为动产所有权的转移是以交付动产区分所有权的取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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