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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行不动产登记后,还能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吗?

找法网原创 2017-02-08 15:44:45

  按照最新规定,现在买房的话都是进行不动产登记,而不是办理房产证。因此,有些人担心这种政策之后,没办法办理房产证加名手续。事实上,关于这一点,基本上是没什么影响的,具体如下:

  实行不动产登记后,因为依然可以办理房产证加名。房屋属私有财产,即便房屋所有权人进行了不动产登记,依然有权处分。

  但在办理房产证时存在不同,房产证是一人一证,第一业主即共同购买人的顺序第一人名下是《房地产权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而其他共同人持有的是《房地产权共有(用)证》,在占有房屋份额那栏填的是共有。

  在确定办理加名手续之后,你要按照下面的步骤进行不动产登记:

  1、向当地登记部门提出登记申请。

  2、准备相关材料。包括当事人的身份证明、不动产的产权和来源证明等详细资料。

  3、登记部门接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会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登记机构接到申请以后会对产权资料进行核实,而且对于房地产、土地附着物等进行实地查看核实无误以后登记。

  还有就是要带上不动产登记的文件材料,具体有如下: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3、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4、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5、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6、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最后,现在都实行不动产登记,所以,你在买到房之后,对于加名这个有疑问的,建议可以在必要的时候及时找个专业律师咨询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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