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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不违约需要承担责任吗?

找法网原创 2016-12-28 09:51:42

  确定购房合同后,接下来购房者就要积极履行合同,按规定时间支付全部房款。但是,现在一般的房价都普遍较高,而有些开发商的还款时间又催的紧,再加上个人计划赶不上变化,那么就会变成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得不违约。

  实际中,确定购房合同之后,就要积极去支付房款,否则就是违约了。即使说是无能为力才无法支付全部房款,但还是违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因为房屋买卖双方自愿签订下合法的购房合同,那购房合同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如果一方无合理合法事由便不继续履行合约的,就要承担违约责任。

  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免责事由主要包括下面几种:

  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法定的免责事由,《合同法》规定,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常见的不可抗力有:

  (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海啸等。

  (2)政府行为。政府行为一定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发生,且不能预见的情形。如运输合同订立后,由于政府颁布禁运的法律,使合同不能履行。

  (3)社会异常形象。一些偶发的事件阻碍合同的履行,如罢工骚乱等。不可抗力虽为合同的免责事由,但有关不可抗力的具体事由很难由法律作出具体列举式的规定,因此根据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可以在订立不可抗力条款时,具体列举各种不可抗力的事由。

  2、特别规定或是约定

  就在购房合同订立时,法律有特别规定或房屋买卖当事人约定有免责条款的,当发生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又符合这些免责条款时,就可以免除违约方的责任。

  因此,这种一般就是要事先说好,要是没说好的,那么就不可以再免除你违约的责任。

  3、对方有过错

  如果合同不能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是由于对方的过错导致,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一方不仅可以免负责任,而且有权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在这里,如果本来就是因为卖房者的原因导致你出现违约的情况的话,那么你就不用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因此,所谓“无能力支付全部房款”不能算是合理合法的事由,违约了要承担违约责任。但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以和卖房者协商,争取可能的宽限和谅解。要是你觉得之前签订合同的时候违约金过高,导致你没办法承担违约责任的,那么建议有必要的就及时找个专业律师问下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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