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兰溪市再次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更新时间:2014-12-05 09:44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据浙江省民政厅消息,近日,兰溪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文,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兰溪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增幅为12.5%;农村居...
据浙江省民政厅消息,近日,兰溪市民政局、财政局联合下文,决定从2014年12月1日起,兰溪市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480元调整为每人每月540元,增幅为12.5%;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327元调整为每人每月390元,增幅为 19.3%。
此次调整该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编织了一张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安全网,利于进一步统筹全市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