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荆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该中心会同荆州市人社局、总工会等5个部门出台文件,进一步落实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建立公积金制度,明年起将重点推进新版省集体合同的实施,并选定部分非公企业试点,将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
据了解,今年2月1日起执行的新版《湖北省集体合同条例》将住房公积金与职工劳动报酬、社会保险一同纳入企业集体劳动合同议事条款,但该条例缺乏强制效应。
此次由荆州5部门出台的进一步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的文件,首次采用多部门联动方式,明年起将进一步落实新版省集体合同的应用,同时多部门协调,可能选取20-30家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对部分稳定的用工阶层(如管理层、技术层等)先行试点将公积金写入劳动合同。荆州将通过劳动用工管理、日常监察等方式,监督用人单位推行公积金制度,企业不为职工办理公积金账户、少缴或欠缴,将行政处罚或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据介绍,包括荆州在内的国内多数城市非公企业公积金缴存率低,这与相当部分非公企业用工流动性大有很大关系。公积金工作人员曾调研,荆州一家大型民营制造企业一年用工流动率在50%以上,餐饮业更高。民营企业资金流动紧张、企业主或员工公积金意识不强,也是缴存率低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