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缴费年限(包括当地实行养老保险前的连续工龄)已满1
更新时间:2012-12-26 18:3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未从事社会劳动,在未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可以不缴费,但不记缴费年限,不计个人账户,此期间因而也不享受有关待遇。但未从事社会劳动期间,须经市劳动就业部门审核认可;另一种是从事了社会劳动,按规定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缴的须补缴,现在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未从事社会劳动,在未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可以不缴费,但不记缴费年限,不计个人账户,此期间因而也不享受有关待遇。但未从事社会劳动期间,须经市
劳动就业部门审核认可;另一种是从事了社会劳动,按规定须缴纳
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缴的须补缴,现在
分两种情况:一种是确实未从事社会劳动,在未从事社会劳动期间可以不缴费,但不记缴费年限,不计个人账户,此期间因而也不享受有关待遇。但未从事社会劳动期间,须经市劳动就业部门审核认可;另一种是从事了社会劳动,按规定须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未缴的须补缴,现在不补,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也要补,不然,其退休待遇社保经办机构不予列支。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