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描述]
居住在河南农村的王小红和村里的十几个姐妹结伴来到河北某县打工,根据该县劳动局的规定,王小红的老板也和王小红以及十几个姐妹签订了书面的劳动合同,但是老板并没有为王小红和姐妹们办理社会保险等手续,王小红她们也想到自己说不定能干多久,也没有注意这些问题。2005年冬季,一场流行感冒袭来,王小红和好几个姐妹都病倒了,不仅不能上班,还要看病治疗。针对这种情况,当地的劳动监管部门发出通知,要求当地受到影响的所有企业老板都应该主动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这使王小红她们得到了及时的治疗,恢复了健康。
[案例分析]
从这件事情的处理过程可以看到,对于一些人员流动过于频繁的企业而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固然也应要求其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但是作为应急的措施,要求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及时承担员工的医疗费用也是一项积极的措施,也可以比较有效地使劳动者的健康权得到保障,使他们能够在有单位承担医疗费的基础上尽快治愈疾病,恢复健康。
到城市打工的农民工被称为农民工。由于农民工参与的项目大多数是临时性工程或者项目,所以农民工的流动性较大,一般也难以在一个城市持续性工作,最后真正留在城市定居的农民工的数量极少。因为农民工流动性大的特点,许多用人单位并不愿意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那么农民工生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后,所产生的治疗费用应该由谁来承担呢?原则上,国家法律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要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不建立个人账户,但是即便如此,还是有一些单位不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对于没有为农民工办理医疗保险的用人单位,如果其聘用的农民工生病需要治疗,则产生的医疗费用应该由用人单位比照医疗保险的相关规定按照比例承担,甚至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责任编辑:席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