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位农民工聚集在位于北街高沙工业区的甲公司门口“讨说法”。原来,这些农民工是东莞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从四川等地招来的。
去年11月份,甲公司和东莞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的业务经理张某联系,请其帮忙招募工人。12月3日晚,张某组织了89名农民工到达甲公司,甲公司将这89人安排住进甲员工宿舍。次日,甲公司在核对人员身份时,发现这89人中有部分人员没有身份证和体检证明,便要求这些人补齐有关证明资料才能录用。之后双方便发生纠纷,甲公司要求张某等人必须在12月5日早上离开。于是,张某和80多名农民工便围在甲公司门口,向甲公司“讨要说法”。
事件发生后,经接报处理此事的北街派出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调查,张某在组织农民工到甲公司时,并没有和甲公司签订正式的劳务派遣协议;张某向甲公司联系推荐的这89名农民工中有50人没有身份证明,有个别人员不足16周岁。鉴于此,甲公司拒绝接收。
提醒:签好协议看准人
“这件事情的发生,为广大急需用工的企业敲响了警钟。”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卢连彩提醒,企业在选择劳务派遣服务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要选择资质优良的劳务派遣公司,一定要签订正式的劳务派遣协议,要把自己的用工需求在协议上写清楚,并根据协议派专人去面试。“等到人来了,签了合同,再说不合适,就会很麻烦”。
卢连彩认为,东莞市某劳务派遣有限公司在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与江门市甲半导体有限公司签订派遣协议的情况下,直接派遣没有身份证件的员工到甲公司,其行为已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规,扰乱了劳务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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