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保障厅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3-01 05:18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2005年6月16日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有关单位:

  现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转发给你们,请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2005年6月16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 二○○五年五月二十五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近一个时期,一些地方反映部分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因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致使劳动者合法权益难以维护,对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带来不利影响。为规范用人单位用工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现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确立劳动关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符合第一条规定的情形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但对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条件的劳动者,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订立。

  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引发争议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3613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关于确立事实劳动关系有关问题的规定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包括的情形: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
关于确立事实劳动关系案件
事实劳动关系是指无书面合同或无有效书面合同形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以及口头协议达成的劳动雇佣关系。事实劳动关系包括的情形:应签而未签订的劳动合同;以口头协议代替的书面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的通知》:第四条规定是否是法律条文。
【工伤办理程序】《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1、【工伤认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
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实现劳动合同制度,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
劳部发〔1996〕354号 1.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离退休人员被再次聘用时,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书面协议,明确聘用期内的工作内容、报酬、医疗、劳保待遇等权利和义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规定,其聘用工胡某属工伤吗?行政复议时效
视同工伤的情形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视同工伤的情形有三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
身份证当时填写的自取现在可以换邮寄吗?
身份证换证自取不可以改邮寄。身份证提出办理之后,是会按照公民选择的方式提交到相关的公安部门进行身份证制作和发放,如果当时选择了自取,不可以修改。若当时办理要求邮
如果您在村委会工作,是否可以计入工龄?
您好,工龄就是指的是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的年限。在我国,一般采用的是连续工龄的计算方法。就是说某人从a单位跳槽到b单位那么它在ab两个单位之间所
我接到社保局的电话,说我非法领取失业金
你好,根据规定,在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时候也是需要满足一定条件的,并不是只要劳动者失业就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个人想退股,我能拿回多少本金?
需要按照合伙协议确定具体的情况
我合同没到期,但是房子漏水,油烟机坏了,房东不给处理,我就和房东商量退房,他钱又不给我了,怎么办
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协商调解,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提交人民法院起诉解决。合同没有约定的,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
上个月买个车今天发现跟他介绍的不一样
你好,按照双方的约定处理
相关文书下载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