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中止案件审理决定书
XX市劳仲案字〔20XX〕XX号
本委在审理申请人XX、XX、XX与被申请人XXX市XX有限公司、XXXXX有限公司一案过程中,发现被申请人提出申请人利用职务之便伪造公司公文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提交了公安机关的立案通知书。
本会认为,公安机关对申请人是否伪造公司公文的侦查结果对本案认定本案主要事实有重要影响,属于中止仲裁审理的客观情形。现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45条和第46条的规定,作出决定如下:
自作出本决定之日起,中止本案的审理;恢复本案审理和开庭时间另行通知;中止审理期间不计入仲裁期限内。
仲 裁 员 :XX
二○XX年XX月XX日
书 记 员 :X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