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劳动安全卫生,又称劳动保护或者职业安全卫生,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和工作过程中应得到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基本保障的制度。劳动安全卫生是劳动者实现宪法赋予的生命权、健康权的具体保障。如果安全出纰漏,生命难保障,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起真实的案例。
上蔡县农民工张某在为雇主安装防盗窗时,不幸被高压电缆击中身亡,该县电力公司也因在铺架高压线路时存在安全隐患,且没有尽到及时告知义务,故被法院判定负有一定的赔偿责任。虽然事后,电力公司进行了亡羊补牢,但对亡者亲属来说,心中那份伤痛却永远无法抹去。
经过两级法院的审理,近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拿到判决书之后,张某的父亲张某向记者讲述了事情发生的经过。刘某是上蔡县一名从事防盗窗加工、安装及铝合金门窗销售业务的个体工商户,家住县城附近乡下的张某则是其长期雇用的安装工。2011年9月,居民张新成联系刘某,为其新落成的一幢两层楼房加装防盗窗,刘某便指定张某前往负责安装。安装过程中,张某在拿着钢卷尺爬到窗外给窗户丈量尺寸时,钢卷尺接触到距楼房二楼北墙约1.3米的10千伏高压线上,张某当即被击倒在地,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事故发生之后,双方当事人因责任承担及死者的赔偿数额等问题未能达成一致,诉至上蔡县人民法院。经查明,事故发生时,与张新成新建房屋相平行的东西走向的高压电线均系裸线,电力线路产权归上蔡县电力公司所有。张某中电身亡之后,电力公司才急忙派人对该段电线中相线(火线)采取了绝缘措施。由于法院认定电力公司存在过错,故判令电力公司承担部分赔偿责任,赔偿张某亲属126692.91元。
一审判决后,上蔡电力公司不服,上诉至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法院认为,由于张新成家建房时距高压线较近,其公司未进行阻止,且对高压线路未设置警示标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规定,一审法院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有效,最终支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
审判此起案件的一名法官对记者说:“安全无小事,上蔡县电力公司在铺架高压线路时,存在安全纰漏,间接导致了案件的发生,因此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上蔡电力公司从此案件中吸取教训,抓好安全生产,做到警钟长鸣。”尽管张某对赔偿金额还算满意,但他无论如何也高兴不起来,毕竟儿子永远离他而去。他对记者说:“我和老伴一想起儿子就哭,这种感受只有自己最清楚。白发人送黑发人,常常梦里看到儿子小时候的模样,醒来却是一场空。每每此时,俺的心都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