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的职业技能和技术职称如何评定?
更新时间:2019-04-12 1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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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根据劳动部《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复函》(劳办发[1995]33号)规定,企业职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职工的职业技能和技术职称应按其现任工作岗位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技术职称评聘。原工人聘任为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可参加技术职
根据劳动部《对〈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报告〉的复函》(劳办发[1995]33号)规定,企业职工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后,职工的职业技能和技术职称应按其现任工作岗位进行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和技术职称评聘。原工人聘任为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的可参加技术职称评聘;原企业干部落聘后,在生产一线岗位(工种)上岗的,可参加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包括技术等级考核和技师或高级技师的评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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