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内容

更新时间:2019-09-12 16:4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众所周知在劳动合同当中,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话是允许双方当事人对劳动合同进行变更的。所以下面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介绍关于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内容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找法网。

  一、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内容

  xxx员工:

  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合同编号:xxxx.LD-xxx/xx)进行下列第xx项变更:

  1)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类型及期限变更为:固定期限,自定试用期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

  2)乙方工作岗位变更为在xxxxx(部门/企业)担任xxxxx岗位(工种)工作。

  3)乙方工作地点变更为xxxxxx。

  4)乙方岗位工作时间变更为xxxxxxxx。

  5)乙方基本工作变更为人民币xxxxx元/月。

  6)乙方岗位津贴变更为人民币xxxx元/月。

  7)乙方税前绩效工资变更为人民币xxx元/月。

  8)甲方为乙方缴纳的社会保险变更为:

  a、国家和工作地的有关规定缴纳城镇社会保险费;

  b、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规定缴纳小城镇社会保险费;

  c、国家工作地的有关规定缴纳:     (失业、生育、工伤)社会保险费。

  (以下无正文)

  单位:xxxxxxxx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盖章)

  xxxx年xx月xx日

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内容

  二、劳动合同变更的情形

  1、根据本条的规定,在一般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即可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这就是说:首先,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双方协商达成的协议,当然也可以协商变更;对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只要是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而达成的,都可以经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其次,对变更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应当采取自愿协商的方式,不允许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未经协商单方变更劳动合同。一当事人未经对方当事人同意任意改变合同内容的,在法律上是无效行为,变更后的内容对另一方没有约束力,而且这种擅自改变合同的做法也是一种违约行为。再次,劳动合同的变更只是对原劳动合同的部分内容作修改、补充或者删减,而不是对合同内容的全部变更。对劳动合同所要变更的部分内容,当事人双方通过协商后,必须达成一致的意见。如果在协商过程中,有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同意所要变更的内容,则就该部分内容的合同变更就不能成立,原有的合同就依然具有法律效力。最后,在变更过程中必须遵循与订立劳动合同时同样的原则,即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2、根据本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在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此可以确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是劳动合同变更的一个重要事由。

  所谓“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主要是指:

  (1)订立劳动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经修改或者废止。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必须以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前提。如果合同签订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发生修改或者废止,合同如果不变更,就可能出现与法律、法规不相符甚至是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导致合同因违法而无效。因此,根据法律、法规的变化而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是必要而且是必须的。

  (2)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用人单位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决定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等。用人单位的生产经营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根据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或者根据市场变化可能会经常调整自己的经营策略和产品结构,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转产、调整生产任务或者生产经营项目情况。在这种情况下,有些工种、产品生产岗位就可能因此而撤销,或者为其他新的工种、岗位所替代,原劳动合同就可能因签订条件的改变而发生变更。

  (3)劳动者方面的原因。如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职业技能提高了一定等级等,造成原劳动合同不能履行或者如果继续履行原合同规定的义务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平。

  (4)客观方面的原因。这种客观原因的出现使得当事人原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权利义务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者不可能。这时应当允许当事人对劳动合同有关内容进行变更。主要有:①由于不可抗力的发生,使得原来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可能或者失去意义。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所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战争等。②由于物价大幅度上升等客观经济情况变化致使劳动合同的履行会花费太大代价而失去经济上的价值。这是民法的情势变更原则在劳动合同履行中的运用。

  三、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变更书当中应当注明双方当事人以及允许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事项,其次便是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以上便是找法网小编为大家带来劳动合同变更书的内容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找法网。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89581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劳动合同变更书
可以委托律师代写,如需要可以电话联系我。
关于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工作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但从2008年才开始有补偿的。
劳动合同内容变更
劳动关系继续履行的没有补偿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购买国家管制的化学品被骗,如何处理
你好,具体贩卖的是什么药品?数量是多少?都将可能影响到量刑
然后急着辞职,这合理吗?
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吉安小区地址是否可以注册公司
注册公司必须要有地址,基本上有2种,一种就是实际办公加注册,一种是注册地址和办公地址不一致。注册公司的地址可以有三种选择:1、自有产权;公司注册时,选择的可以是
东莞偷电动车被抓什么时候能出来
偷电动车的行为人被刑事拘留的,一般会被拘留十天左右,最长会被拘留三十七天。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一般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
包头老板不给身份证给律师,律师怎么样来出理
劳动者不知道包工头身份证的,可以聘请律师,请求律师去依法调取其身份信息再起诉;或者依法自行去收集包工头的姓名、身份证明号码和住址等基本信息,连同证据材料、起诉状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