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签劳动合同 不具有法律效力

更新时间:2012-12-26 18:37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农民工张某在市里一维修队工作,前不久老母病重回家探望。再返回单时,却被告知他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终止。张某感到奇怪,因为他在这个维修队工作两年多,从来与单签过劳动合同,何来合同到期终止?张某申请仲裁被支持,便将单告上法庭,要求单支付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农民工张某在市里一维修队工作,前不久老母病重回家探望。再返回单λ时,却被告知他的劳动合同已经到期终止。张某感到奇怪,因为他在这个维修队工作两年多,从来û与单λ签过劳动合同,何来合同到期终止?张某申请仲裁δ被支持,便将单λ告上法庭,要求单λ支付δ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

  庭审中,单λ拿出与张某所签订的已经到期的劳动合同,合同上,既有单λ的公章,也有张某的签名。但张某看后指出,合同上他的名字并非他本人所签。法庭经调查确认,合同书上张某的签字为张某所在维修队队长所签。其队长解释说,签合同时张某不在,当时为省事,就替张某签了。

  法院审理认为,按法律规定,用人单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劳动者本人签字,不能代签,劳动者本人δ签字的劳动合同无法律效力。

  据此法院视为维修队与张某δ签订劳动合同,以《劳动合同法》第82条的相关规定,支持了张某的诉讼请求。

  法律人士解析: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个人与用工单λ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劳动合同具有以下的特征:合法性、协商一致性、合同主体地λ平等性、等价有偿性。

  按《劳动合同法》第7条、第10条、第16条规定:“用人单λ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用人单λ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λ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λ和劳动者各执一份”。û有委托,他人代签的劳动合同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代签的劳动合同无效,法院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用人单λ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δ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ÿ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λΥ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ÿ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作出支持张某诉讼请求的判决是完全正确的。

编辑推荐:

δ签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劳动合同法草案表决前有修改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77709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相关知识推荐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代签的保密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吗
须看是否有授权委托等,可电话咨询
我现在的情况是我在一个药店上了8年的班,领导突然让我调岗去远一点的地方请问我现在是该怎么办?
法律分析:对员工不可以随意调岗。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
公司宣布员工不接受降薪,是否要赔偿
如果公司单方面调岗降薪的,如果您也不同意,则您最好在一个月内就提出书面的异议,并保留相关的异议证据,否则很可能就视为您默认同意了。
合同中是否没有明确的岗位单位可以随意调动岗位?
调整岗位的合理性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反之,用人单位是基于迫使劳动者离职而调整岗位,劳动者是可以拒绝的。
我是一家公共机构招聘的护士。因为护理部门把我调到其他部门帮忙。让我回家等工作。这合法吗?
调岗降职降薪属于变更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用人单位必须先与劳动者协商一致,未经劳动者同意,用人单位单方面调整岗位,原则上是无效的。
你好,我想咨询下公司强制口头通知调岗,如果不同意要求第二天就不用来了
双方应该是协商沟通,强制调岗涉嫌违法辞退,应该给与赔偿金
公司调岗这种能拿赔偿金吗
1、调岗辞退是否有赔偿金根据情况而定,具体如下:(1)若劳动者未同意的。用人单位调岗的。劳动者可以由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金;(2)若劳动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