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法网网友咨询:我哥在一家包装厂上班,不到一个月就意外工伤了。手指被压断了,经过治疗后,他的手指没有保住。我哥开始没有和厂里签定劳动合同/也没有工资条,和能确下和厂里的劳动关系等证居。现在没法在劳动局认定工伤……厂里老板们一再推托责任……我想问怎样能认定工伤?
黑龙江牡丹江赵月芹律师回复:可以通过录音或其它员工证明来证明是包装厂的员工,要求劳动部门作出工伤认定。
北京海淀区孙守恒律师回复: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是非常多的,除了工资条、工作证等证据外,还有比如同事的证明等等;并且,你哥是在包装厂从事劳动并收到伤害的,这本身就能说明问题。如果不是劳动关系,你哥哥怎么能到包装厂从事工作并受伤呢?如果,包装厂否认,工厂应该承担举证责任。
河南郑州高亮律师回复:确定劳动关系的证据是非常多的,除了工资条、工作证、出入证等证据外,还有比如一起工作同事的证明等等;工伤认定程序比较复杂,建议委托律师帮助处理。
常碰到的劳动关系问题有哪些?
1、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什么知情权?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劳动者有权了解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
2、什么是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同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之间订立的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之后,应在多长时间内订立什么形式的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的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怎么办?
应当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丁书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