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如何让工会法律维权掷地有声?一支高素质法律工作者队伍是工会工作法治化的关键。日前,无锡市总工会制定了《无锡市工会法律人才队伍建设三年规划(2014-2016年)》,首次专门针对加强法律人才建设制定了量化目标。
已经从惠山区总工会法工部副部长职位上退下来的吴介南,依然是惠山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的“工会陪审员”。仅去年,吴介南参与陪审劳动争议案件达50起。“能够运用法律智慧帮助职工依法理性维护利益诉求,也让工会赢得了更多职工的认可。”当好“工会陪审员”,吴介南也是拼了——自学法律业务知识、将劳资争议方面的法律政策烂熟于心,取得了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者等资格证书,“只有先用‘法律’武装自己,我们才能在法庭上代表职工争取更多话语权。”吴介南说。在惠山区法院劳动争议审判庭庭长边嵘看来,“工会加入劳动法庭的审理过程,大大提高了审理的效率和质量。”
近年来,法律法规不断制订(修订)完善,运用法治理念和法治手段处理劳动争议纠纷理念机制逐步深入人心,但资本处于强势,劳动者相对处于弱势局面没有根本改观,劳动关系中的矛盾和争议时有“拉锯”之势。仅去年,工会办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4500余件。
作为职工利益代表者、维护者的工会,参与立法、依法治会、依法维权需要倚重和发挥法律专业人才队伍的作用。“但现实是,目前全市工会系统中,法律科班工会干部较少,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的人更少,而公职律师,全市仅2名。”市总工会法工部相关负责人说,这与距离适应劳动关系市场化、法治化的客观要求及职工群众依法理性维权的急迫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在他接待职工信访的经历中,“一天里,曾有职工像就医一样排着队寻求法律援助。”
为此《规划》提出,到2016年底前,全市各级工会取得法学本科以上学历或法学学士以上学位的工作人员在现有基础上要有明显增长,市总工会公职律师不少于2名,江阴市和宜兴市总工会的公职律师不少于1名,其他区总工会至少配备1名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工作人员,这意味着,到2016年底前,区级以上工会法律职业资格人员将成为“标配”。《规划》同时对各级工会法工部人员的法律业务知识培训明确了具体时间要求。
“法律法规不能只写在纸上,而是要写进职工的心里,影响职工和企业管理者的行为。”近年来,市总和各级工会在推进工会法治化建设上已经做出了积极探索。如推动企业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坚持劳动法律监督检查制度化、常态化,积极推进工会劳动争议调解,成立职工律师团为职工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而法律人才队伍建设,继续为工会依法治会“加码”,让工会更好地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鼓与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