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南京市人才落户政策即《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实施办法》,该《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落户新政从2018年3月1日执行,原定试行1年,到2019年2月28日后失效。后根据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
2、据了解,《实施办法》确定的人才落户新政从2018年3月1日执行,原定试行1年,到2019年2月28日后失效。不过,南京市公安局发布最新通知,《实施办法》有效期延长至2020年2月29日。根据人才落户政策,以下人员可申请户口迁入我市城镇地区: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或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含留学归国人员);取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取得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技能类)人员。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涉及两类人群:一是本科学历人员,二是大专学历人员。
对于本科学历人员,将落户年龄上限从40周岁上调至45周岁,其他仍按照《关于继续实施<南京市关于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人才和技术技能人才来宁落户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的落户要求不变。
对于大专学历人员,将落户年龄上限设定为40周岁,正在我市缴纳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含)以上的,可以申请在我市落户。
《通知》中的“大专学历”,是指通过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和国民教育序列的成人高等教育、广播电视大学、现代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高等教育形式取得的大专学历。
申请人通过教育部指定的学历查询唯一网站“学信网”,查询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2002年以前取得的学历证书,学信网无法认证的,需向原户籍地教育部门申请取得《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江苏地区的学历认证工作。地址: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203号。
通过学位教育,只取得学位证书,但未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不符合《通知》规定的落户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且取得本科学历的毕业生申请户口迁入的,向公安机关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且取得大专学历、在宁正在缴纳且已连续缴纳城镇职工社保满6个月的毕业生,提交以下材料:
1、入户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3、学信网上开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门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4、正在缴纳本市城镇职工社会保险,且已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证明;
5、有效期内的《江苏省居住证》。
通过以上我们可以知道有效期已经过了但是进行了新的通知在2020年5月的时候,这个通知对于落户条件进行了部分修改,虽然人才政策落户到期但是还是可以进行落户的。希望能够帮助到你,感谢您的阅读。如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您来找法网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