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工伤瘫痪,究竟该谁赔偿?

更新时间:2019-01-24 09:36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5月,袁某将自己的一幢旧房子承包给温某拆除,双方约定由温某负责拆除,工具自带,拆除的旧料归温某所有。随后,温某雇佣了包括吴某在内的四人做工。不料一天,吴某根据温某的指示,在拆除一堵旧墙时,由于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不慎被旧墙压倒,导致下身瘫痪,

  5月,袁某将自己的一幢旧房子承包给温某拆除,双方约定由温某负责拆除,工具自带,拆除的旧料归温某所有。随后,温某雇佣了包括吴某在内的四人做工。不料一天,吴某根据温某的指示,在拆除一堵旧墙时,由于施工过程中没有任何防护措施,不慎被旧墙压倒,导致下身瘫痪,下半辈子生计成了问题。

  事发后,吴某向袁某和温某讨要赔偿时却遭到了两家人的互相推脱。吴某想,拆墙是温老板安排我做的,老板叫我干啥我就得干啥,可如今出工伤了,老板却不负责了,太没道理。无奈,吴家人找到了律师,一纸诉状将双方告上法庭。

  江苏永德律师事务所的张贤山律师称,这一案例在工伤赔偿案件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他分析:首先,伤者吴某并不是直接受到袁某的指示来做工的,而是通过温某的招揽来做工,他与温某形成了雇佣关系,而与袁某没有达成任何协议,不存在雇佣或者承揽合同关系。其次,根据承揽合同的特点,即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动力完成主要工作,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可以看出,由于本案中袁某对工程的具体实施并没有深入干涉,没有承担总策划和具体执行人的任务,具体事宜是由温某主持操作的,故而袁某与温某成立的是承揽合同关系。承揽和雇佣的区别最终落实在责任承担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规定,对于吴某的伤应当由他的雇主温某承担主要责任,但是在具体的操作中,由于袁某在发包自己的拆除工程时,并没有审查温某的主体资格,因此对吴某的伤须承担次要责任。

  最终,三方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了协议,温某赔偿了15万,袁某赔偿了7万。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已帮助 128355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找法网咨询助手
官方
当前在线
立即咨询
找法网咨询助手提醒您:
法律所涉问题复杂,每个细节都有可能决定案件走向,若问题紧急,建议 立即咨询 律师,并详细描述自身问题,以获得 针对性解答。24小时在线,平均5分钟回复。
销售烟草有行政处罚。您可以申请烟草证书吗?
你好,由烟草部门根据具体情节进行处罚。对处罚不服,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我的车经过中心线,如何判断责任?
发生交通事故报警之后,交警到现场进行勘测调查之后会根据事故双方的行为对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认定交通事故责任。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分为全责、主次责和同
未成年欠2000算犯罪嘛
法律分析:债务人是未成年人,且未成年人借钱不还的,向未成年人追债有两种情况和方式:1、已满十六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
12345投诉一般要多久才能处理
【法律分析】:需要一定时间。12345多久出处理结果没有限制性的规定。12345市民热线的主要受理业务有:【1、有关承办单位的工作职责、政策法规、办事流程、执法
手机丟了,被对方捡到了,对方拒不退还
一、别人捡到手机不归还怎么办1、捡到他人手机不归还,失主有权要求归还手机。失主可以通过报警的方式,请求警察协助调查拾得手机的人,警察会根据相关证据帮助查找。但有
在吗,我母亲脑动脉瘤破裂,术前人很清醒,做完手术以后人就不行了,我想打官司
因手术造成医疗损害的,如果是因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导致的,患者及其家属可以先与医疗机构协商,医疗机构拒绝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
1分钟提问 海量律师提供在线解答
  • 1
    提交咨询
    详细描述您所遇到的问题或纠纷并发送
  • 2
    接入律师
    耐心等待律师解答,平均5分钟及时响应
  • 3
    获取解答
    还有疑问?60分钟无限次追问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