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温超过35℃露天工作 每天可享受10元高温津贴
更新时间:2019-01-24 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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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昨天,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时,劳动者露天工作,企业应按照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高温津贴适用范围包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劳动
昨天,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出通知,当日最高气温超过35℃时,劳动者露天工作,企业应按照每人每天10元的标准发放高温津贴。
高温津贴适用范围包括: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夏季高温天气下露天工作,当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或用人单位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劳动者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不含33℃)的,各类用人单位都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工作日10元。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高温津贴是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最低工资标准不包含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保障职工正常工资之外的额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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