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费年限的计算
更新时间:2019-03-10 04:01
找法网官方整理
导读: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原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缴纳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和原固定工自1992年9月实行个人缴费以来应缴纳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能视同缴
参加
基本养老保险的
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
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原
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缴纳而未缴纳养老
保险费的时间和原固定工自1992年9月实行个人缴费以来应缴纳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能视同缴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称为缴费年限,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之前,职工的连续工龄视同缴费年限。
原劳动合同制工人应缴纳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和原固定工自1992年9月实行个人缴费以来应缴纳而未缴纳养老保险费的时间,不能视同缴费年限。
企业和职工个人对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规定补缴后,仍视同缴费年限。
参见:关于省直企业职工实行养老保险费用社会统筹若干问题的通知(豫劳[1996]96号)
发布日期: 1996年11月15日
执行日期: 1996年11月15日
温馨提示:法律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如有疑问,建议一对一咨询专业律师
我在劳动纠纷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功能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