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人员的构成
更新时间:2019-03-11 1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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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失业人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就业转失业的人员;二是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条例》所指的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我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都可以寻求职业,从事社会生产经营等活动,并取得合法收入,所谓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
失业人员可以分为两大类:一是就业转失业的人员;二是新生劳动力中未实现就业的人员。《失业保险条例》所指的失业人员只限定为就业转失业的人员。我国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都可以寻求职业,从事社会生产经营等活动,并取得合法收入,所谓有劳动能力,是指失业人员具有从事正常社会劳动的行为能力。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人员,若不具备相应的劳动能力,也不能视为失业人员,失业人员有工作要求,但受客观因素的制约尚未实现就业。对那些目前虽无工作,但没有工作要求的人不能视为失业人员。
我国失业人员的构成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在地区分布上,东北和中西部地区失业人员比较集中。
二是在受教育程度上,失业人员多为文化程度较低者。
三是在失业原因上,就业转失业是主要原因。
四是在失业人员年龄上,主体是中青年人。
五是在失业人员就业渠道上,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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