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其实也就是我们大多数人所说的工伤赔偿标准,它是指劳动者受到工伤后可以申请的相关赔偿标准。
一、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1、一至四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的实际金额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低于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2、五至六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七至十级伤残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4、工亡
丧葬补助金: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
供养亲属抚恤金: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伤保险赔偿项目
1、医疗费
作为工伤的治疗,医疗费的支付对经济稍困难的家庭可以说是一笔不小的支出了,为了合法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我国法律规定了工伤后的医药费应当由工伤保险部门或用人单位来承担。
2、停工留薪
劳动者受到工伤后,用人单位应当先保留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在劳动者工伤治疗期间,及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
3、护理费
除了医疗费,护理费也是属于工伤赔偿的项目之一,劳动者可以放心进行护理。
标准:(1)停工留薪期内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2)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4、伙食补助和交通食宿费
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和因工伤多支付的交通食宿费也是可以主张工伤赔偿的,购买了工伤医疗保险,应当由基金会支付上述费用。
5、康复治疗费
工伤导致残疾的,劳动者后续康复过程中所需要的治疗费也应当包括在工伤赔偿的项目之中。
6、辅助器具费
辅助器和康复费用的性质上基本是等同的,都应当包括在工伤赔偿的项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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