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帮领导买早点受伤是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
工伤认定主要围绕三要素:
1、工作时间
工伤要求受伤时必须发生在工作时间内,工作时间也包括预备工作时间和结尾工作时间。
2、工作地点
工作地点是一般为平常的上班地点,但是也会包括因公外出、上下班途中等例外情况。
3、工作原因
工作原因是指受伤是因工作内容造成的。在这里,很明显,帮领导买早点基本不会是劳动者的工作内容,那么因此受伤便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也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帮领导买早点受伤后费用赔偿:
1、用人单位不需承担责任:
受伤的劳动者并不能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不需承担赔偿费用。
2、被帮佣人(这里指领导)需承担责任:
① 领导指派劳动者帮忙买早点形成了一种帮佣关系,劳动者在帮佣过程中受伤,被帮佣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② 例外:被帮佣人明确拒绝劳动者的帮忙的,被帮佣人可以拒绝赔偿。
能否快速认定工伤的三个问题:
1、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
2、是否发生在工作地点或因公外出?
3、是否与工作内容有关?
一般情况下,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相关提示:
比较常见的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2、患有职业病;
找法网小编最后提醒:
帮领导买早点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只有同时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三要素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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