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提问:
伤者为水暖电工,在工地打工,日工资为75元,在工地承包商未发放安全措施设备(安全带安全帽等)的情况下,某日在安装用电设备工作中从八米的高处摔下,腰腿严重摔伤,腰部骨裂,大腿骨骨折打上了钢钉,造成九级伤残,目前丧失工作能力,治疗期间医疗费用一直都由工地承包商垫付,目前已花费5万元左右,钢钉尚未取出,另外肯定还有会后期治疗费用,现承包商却想一次了断与伤者的赔偿,请问:如果想一次结算,应该是怎样赔付?作为伤者应该提出怎样的要求?
中律网伍怡律师:如果要认定为工伤,应当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根据工伤等级享受工伤待遇。如果认定为雇佣关系,则应当按照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用等项目来计算赔偿金额。这个是可以一次性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