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级伤残
更新时间:2019-03-24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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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1)癫痫轻度;2)颅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3)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4)第Ⅴ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Ⅵ对脑神经麻痹;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6)鼻或面颊部有明显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1)癫痫轻度;
2)颅骨缺损≥25cm2,无功能障碍;
3)脑叶切除术后无功能障碍者;
4)第Ⅴ对脑神经眼支及第Ⅵ对脑神经麻痹;
5)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6)鼻或面颊部有明显畸形或>3cm2的增生性瘢痕;
7)颈部瘢痕畸形;
8)全身瘢痕面积30%~39%;
9)鼻再造术后;
10)睑外翻、唇外翻植皮术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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