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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吗?

来源:未知 作者: 日期:2012-01-12 我来说两句(0条)

  工伤保险的认定 劳动者因工负伤或职业病暂时失去劳动能力,工伤不管什ô原因,责任在个人或这企业,都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即补偿不究过失原则。

  法律咨询:2个月前我在工作中受伤,和单λ交涉很多次单λ也不给解决,说我不属于工伤。我在的单λû有参加工伤保险,我能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找法网律师解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对是否属于工伤发生争议的,由用人单λ承担举证责任。即用人单λ认为不属于工伤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否则就应当认定为工伤。 用人单λû有参加工伤保险不影响职工的工伤认定,所有劳动者都应该有享受工伤保险的权利。单λû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也应该按照工伤保险标准给予赔偿,只不过这个赔偿不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而是全部由用人单λ自己承担。 劳动者对用人单λ不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行为,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最大限度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知识:

  第七十条 国家发展社会保险事业,建立社会保险制度,设立社会保险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偿。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λ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七十三条 劳动者在下列情形下,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一) 退休;

  (二) 患病、负伤;

  (三)因工伤残或者患职业病;

  (四) 失业;

  (五) 生育。

  劳动者死亡后,其遗属依法享受遗属津贴。

  劳动者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由法律、法规规定。

  劳动者享受的社会保险金必须按时足额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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