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二孩政策”的表述备受关注,不过不少在职妈妈感觉很困惑,法律允许生二孩,但自己的权利能不能得到保障呢?企业会不会因为自己生二胎而变相辞退自己呢?带着种种疑问,我们通过案例为大家解说。
案情介绍:今年30岁的李薇,2012年起在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一家电子商务公司(下称商务公司)上班,试用两个月后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2015年10月14日,李薇怀上了二胎,因身体不适,她听从医嘱经公司批准病休两个月。同年12月中旬,李薇去公司上班时,被告知已被辞退。李薇跟公司协商不成,遂到天山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商务公司行为违法。
商务公司不服,起诉至天山区人民法院,请求法院撤销上述仲裁。李薇也诉至天山区人民法院,她认为商务公司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其合法权益,请求法院判决商务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补发工资等合计13000余元。
案件评析:这是一个非常典型的女职工孕期被辞退案,商务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最终该案经法院多次调解,双方于3月21日达成协议,商务公司赔偿李薇5000元;同时,商务公司撤诉。
二孩政策给女性就业带来的影响
尽管我国法律明文规定用人单位用人不得存在性别歧视,但现实中,女性就业、升迁遭受歧视现象屡见不鲜。对企业而言,女职工一旦怀孕,因为产检假、产假、哺乳假而耽误的工作无人接替不说,用人单位还要照付工资,因此企业对招聘女性员工一直有所顾忌。
二孩政策相关法律保障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记者会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李斌表示,要制定和完善保障妇女合法权益的配套措施;要保障妇女就业、休假的权利;要支持女职工生育以后能重返工作岗位,特别是鼓励用人单位制定有利于女职工平衡职业和家庭关系的这些政策,帮助女职工做好职业规划,坚决反对在妇女就业问题上的歧视。这说明:“现行法律的缺失导致就业歧视案件‘立案难、举证难、胜诉难、赔偿低’,一旦女性遇到就业歧视,缺少具有较强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去依照执行。”
编后语:
尽管目前法律尚未规范,但当女职工因生二胎受到就业歧视以及被辞退时,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忍气吞声不但换不回工作,只会让用人单位更加肆无忌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妇女权益保障法》都有保障女性就业的相关规定。同时遇到法律问题产生疑惑时及时寻找专业律师,这样才更有利于保障女性职工的权益。